跳转至

排产时间限制#

在特定生产过程中,可能需要在步骤之间施加最长和/或最短时间限制(连续或不连续)。这方面的一个简单例子是半导体后端生产过程中的模具操作:

  • 在使用模具化合物之前,有一个最短的时间限制,需要在此时间限制将其预热至环境温度。
  • 其使用也有一个最长时间限制,此后,物料将过期,必须报废。

这种逻辑可以通过使用时间限制在排产中实现。为了实施时间限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 标记时间限制开始和结束的步骤必须属于排产范围。
  • 标记时间限制的开始和结束的步骤必须激活“启用时间限制”属性。
  • 时间限制上下文必须在这两个步骤之间提供最大和/或最小类型的时间限制。

填写时间限制上下文#

由于时间限制上下文表不仅可用于排产目的,还可用于在执行过程中应用最小和最大时间限制验证,因此片产只会考虑其部分字段。这些是:

  • 起始步骤 - 时间限制的开始步骤。
  • 起始操作 - 开始步骤的操作,此时时钟开始计算时间限制。
  • 结束步骤 - 时间限制的结束步骤。
  • 类型 - 这是最大还是最小时间限制。
  • 时间限制 - 时间限制的值,以小时为单位。

Info

尽管时间限制上下文表中有一个“目标操作”字段,但该字段仅用于执行;对于排产,假定时钟在“结束步骤”的计划开始日期(进站)停止计时。

Warning

尽管可以在同一对步骤之间同时给出最大和最小时间限制,但对于两个时间限制,“起始操作”字段必须相同(要么均在进站处启动时钟,要么均在出站处启动时钟)。否则将抛出异常。

下图显示了“触点印刷步骤”和“金属化步骤”之间指定的最小类型时间限制,时间限制为5小时,从“触点印刷步骤”中的“物料计划结束时间”(出站)开始计时。当没有资源可用性限制时(在第一个作业之后没有其他片产方案作业会立即阻塞金属化资源),在同一流程中执行两个步骤之间的延迟也会计入此时间限制。

Scheduling Time Constra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