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资产目录#
资产目录.Clone
概述#
此操作用于将现有资产目录克隆到具有不同名称和有相同特征的新资产目录。
设置#
除了满足事务的先决条件外,不需要任何特定设置。
预设条件#
- 物联网数据平台模块在系统中已获得了适当许可。
- The Asset Directory exists in the system.
步骤顺序#
可以从“数据平台”功能组的资产目录页面调用克隆资产目录向导。默认值将取自当前资产目录,用作新对象的基础。
步骤 1: 基础数据#
- 从屏幕左侧的下拉框中选择资产目录。
- 按顶部功能区上的克隆按钮。
- 在左侧面板上,通过选择添加所需行(每行代表一个新的资产目录,该目录将基于当前选择的资产目录创建)并指定要创建的每个新实例的属性值。您还可以为每个新实例提供名称,但是,如果已为实体类型配置了名称生成器,则可以将字段留空,并自动生成新名称。
- (可选)输入操作注释。
- 按克隆以完成操作,将创建一个新对象。
Info
有关克隆的功能和其他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克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