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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订标记为已过时和重新激活修订#

🔒 实体类型名称.标记修订为已过时

🔒 实体类型名称.重新激活修订

根据为修订定义的状态模型,这些操作可用于更改修订的当前状态。

Note

尽管存在修订状态,但修订仍保留反映生效/默认修订版本的通用状态。

有关修订状态模型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修订.

修订标记为已过时#

要将修订标记为过时,请打开任何版本化的对象,然后在顶部功能区中选择将修订标记为过时。此外,您可以输入注释并选择过时按钮来完成操作。

mark_revision_as_obsolete

Info

当修订标记为“已过时”时,对该修订的已有的引用可以正常工作,但无法将新的引用指定给该对象。此外,如果某个修订处于“已过时”状态,您将无法为该特定修订创建任何新版本。

重新激活修订#

要重新激活修订,请打开一个已过时的修订,然后从顶部功能区中选择重新激活修订。此外,您可以输入注释并选择重新激活按钮来完成操作。

reactivate_re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