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状态模型#
所有系统对象都遵循系统生命周期状态模型,这对于了解系统的某些概念非常重要。
通用状态模型作为通用状态属性储存在每个对象中。对象终止使用后,可以根据为实体类型定义的保留时间,从数据库中清除对象。
有两种类型的对象:
- 不受版本控制的对象 - 大多数对象
- 受版本控制的对象,这些对象需要变更控制。
在此版本中,以下对象受版本控制:
不受版本控制的对象#
不受版本控制对象(也称为普通对象)不存在变更控制。它们在“活动”状态下创建,一旦终止使用,它们将进入“已终止使用”状态。
Warning
已终止使用的对象只有在尚未从数据库中清除时才能取消终止使用。
受版本控制的对象#
受版本控制的对象是受到特殊变更控制实体,由两部分组成:
- 固定的全局组件,适用于对象的所有版本。
- 分版本的可变部分,仅适用于特定版本。
对于所有情况,受版本控制的对象都作为包含全局和分版本部分的对象进行处理。
Info
在系统实现中,版本0将始终代表当前有效版本,如果不存在有效版本,它将代表尚未终止使用的最高版本。
在任何给定时间,对象都可以被视为“全局”部分加上当前有效数据。
对于受版本控制的对象,有一些适用规则:
- 全局数据仅在首次创建对象时创建,可以在不经过变更控制过程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更改。
- 创建新版本时,该版本必须始终与变更集关联(可以使用隐式变更集)。
- 将新版本设置为有效时,以前的有效版本将变为“活动”。
受版本控制的对象的每个版本都遵循下一张图片中描述的状态模型。
要将受版本控制的对象转为活动状态,需要经过变更集审批流程。有关变更集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变更集”部分。


